宝钢企业标准
预应力钢棒用盘条
(Q/BQB 515-2009代替Q/BQB 515-2003)
宝钢资源查询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预应力钢棒用盘条的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技术要求、检验与试验、
包装、标志和检验文件等。
本标准适用于常州精密钢管博客网生产的用于制造预应力混凝土管桩、铁路轨枕等预应力
混凝土构件用钢棒的无扭控冷热轧盘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
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
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
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2-2006 钢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
GB/T 223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GB/T 224-2008 钢的脱碳层深度测定法
GB/T 228-2002 金属材料 室温拉伸试验方法
GB/T 2975-1998 钢及钢产品 力学性能试验取样位置及试样制备
GB/T 4336-2002 碳素钢和中低合金钢 火花源原子发射光谱分析方法(常规
法)
GB/T 6394-2002 金属平均晶粒度测定法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10561-2005 钢中非金属夹杂物含量的测定 标准评级图显微检验法
GB/T 13298-1991 金属显微组织检验方法
GB/T 20066-2006 钢和铁 化学成分测定用试样的取样和制样方法
GB/T 20123-2006 钢铁 总碳硫含量的测定 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常规方法)
GB/T 20125-2006 低合金钢 多元素含量的测定 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
光谱法
GB/T 20126-2006 非合金钢 低碳含量的测定 第2 部分:感应炉(经预加热)
内燃烧后红外吸收法
Q/BQB 500 盘条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的一般规定
Q/BQB 501 盘条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3 订货所需信息
订货时用户需提供如下信息:
a) 本企业标准号;
b) 牌号;
c) 规格及尺寸精度级别;
d) 重量;
e) 包装方式;
f) 其他特殊要求。


4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
尺寸、外形、重量及允许偏差应符合Q/BQB 501 的规定。


5 技术要求
5.1 牌号及化学成分
5.1.1 钢的牌号及化学成分(熔炼成分)应符合表1 的规定。
5.1.2 盘条的成品化学成分允许偏差应符合GB/T 222 的规定。
5.1.3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亦可供应其他牌号或化学成分的盘条。
5.2 冶炼方法
钢由氧气转炉或电炉冶炼,若需方无特别指定,则冶炼方法由供方确定。
表1
牌号
化学成分(熔炼分析) % (质量分数)
C
Si
Mn
P
S
Cu
B
B30MnB
0.27~0.35
0.20~0.50
0.70~1.00
≤0.025
≤0.025
≤0.20
0.0010~0.0050
B30Si2Mn
0.27~0.35
1.55~1.85
0.65~0.95
≤0.025
≤0.025
≤0.20
B30MnSi
0.25~0.33
0.60~0.90
0.90~1.30
≤0.025
≤0.025
≤0.20
注:所有牌号为宝钢研制牌号。


5.3 交货状态
盘条以热轧状态交货。
5.4 显微组织
盘条不得有淬火组织(马氏体和屈氏体区域),若供方在工艺上有保证,可不作检验。
5.5 表面质量
5.5.1 盘条表面应光滑,不应有裂纹、折叠、结疤、耳子等对使用有害的缺陷。允许有压
痕及局部的凸块、凹坑、划痕、麻面,但其深度或高度(从实际尺寸算起)应不大于0.10mm。
5.5.2 盘条应将头尾有害缺陷部分切除,其截面不应有缩孔、分层及夹杂。
5.5.3 氧化铁皮
盘条表面氧化铁皮重量应不大于10kg/t,若供方在工艺上有保证,可不作检验。
5.6 特殊要求
根据需方要求,经供需双方协议,可进行力学性能、晶粒度、脱碳层、非金属夹杂物或其他
项目的检验,指标由供需双方协议规定。


6 检验与试验
6.1 每批盘条的检验项目、试样数量、取样方法及部位、试验方法应按表2 的规定执行。
表2

序号
检验项目
试样数量
取样方法及部位
试验方法
1
化学成分(熔炼成分)
每炉1 个
GB/T 20066
GB/T 223、GB/T 4336、
GB/T 20123、
GB/T 20125、GB/T 20126
2
拉伸试验
2
GB/T 2975
GB/T 228
3
脱碳层
2
不同根盘条
GB/T 224
4
晶粒度
2
不同根盘条
GB/T 6394
5
显微组织
2
不同根盘条
GB/T 13298
6
非金属夹杂物
2
不同根盘条
GB/T 10561
7
尺寸
逐盘
Q/BQB 501
千分尺、游标卡尺
8
表面
逐盘
目测
6.2 氧化铁皮检验方法
取一盘至数盘盘条试样称其重量,去除表面氧化铁皮再称其重量,前后重量差为试样的氧化
铁皮重量。每吨盘条的氧化铁皮重量的计算公式为:

6.3 组批规则
盘条应成批检验,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尺寸的盘条组成。
6.4 复验与判定规则
任何检验如有一项试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除将该不合格盘条剔除外,并从同一批中再任
取双倍数量的试样进行该不合格项目的复验。复验结果(包括该项试验所要求的任一指标)
即使有一个指标不合格,则整批不得交货。但供方可对该批中未检验的盘条逐盘进行分析,
合格者亦可交货。


7 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
盘条的包装、标志及检验文件应符合Q/BQB 500 的规定。


8 数值修约规则
数值修约规则应符合GB/T 8170 的规定。

附加说明:
本标准代替Q/BQB 515-2003。
本标准与Q/BQB 515-2003 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 规范性引用文件注明了适用版本,GB/T 6394 代替了YB/T 5148,新增GB/T 4336、
GB/T 8170、GB/T 20066、GB/T 20123、GB/T 20125、GB/T 20126;
. 新增订货所需信息;
. 所有牌号的成分要求P、S≤0.030%改为P、S≤0.025%;
. 压痕及局部的凸块、凹坑、划痕、麻面的允许深度或高度(从实际尺寸算起):A 级精
度由“不大于0.15mm”改为“不大于0.10mm”;
. “质量证明书”改为“检验文件”;
. 新增数值修约规则。
本标准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提出。
本标准由宝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部起草。
本标准起草人:许晴。
本标准于1998 年首次发布,2003 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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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519-8361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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